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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工商局出台《二十条》 全面解读新《公司法》
温州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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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网讯 再过4天,新《公司法》将正式实施。只要手头有3万元,就可以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了;第一期资本到位100万元,就可以直接去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了。“一人公司”将合法化,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……新《公司法》的出台引起广泛关注,昨日市工商局出台并公示了《二十条》,全面解读新《公司法》的政策措施。
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张大兴介绍,新的《公司法》条文已由原来230条减为219条,其中新增条文41条,删除条文46条,修改条文137条。主要突出了法律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市工商局出台《二十条》,主要是告诉并提醒我市的创业者,如何让新《公司法》为己所用。
新推出的《二十条》主要有6方面的特点;敞开市场准入大门;降低市场准入门槛;鼓励企业产权流动;保护企业自治权利;消除所有制歧视;强化公司社会责任。
首先市场准入的大门敞得更大,门槛降得更低,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外,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,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,降到500万元,并且不用去省工商局注册登记,直接去市工商局即可。据工商局注册处童副处长预计,原来在温州只有40多家的股份有限公司,将会因门槛的降低而大大地增加。
取消公司对外投资占净资产比例的限制。同时放宽了出资方式限制。允许以公司股权、商标、商号等具有可评估性、可转让性的财产出资。这些无形资产比例最高可占70%.简化公司合并、分立程序。合并公告期90天缩短为45天,合并、分立公告次数可以由公司自主决定。
将实现“严进宽出”向“宽进严出”的转变。原来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、责令关闭的公司,只有企业法人和公司名称会被列入黑名单,3年内不可以重新注册登记新的公司。如今被吊销的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人和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等,都被禁止其担任新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。
今年全市共有适用于新的公司法的公司制企业38719家,2006年1月1日以后肯定会有很多新公司等待注册。市工商局注册处提醒,将于1月1日以后新注册登记的公司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,务必了解新《公司法》的内容,详情可登录温州红盾信息网或者电话咨询88926105.
稿源: 温州网-温州商报 编辑: 金道汉
http://wznews.66wz.com/system/2005/12/27/10004479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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