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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额担保贷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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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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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城瓯海龙湾三家农村合作银行首批推出 |
商报讯(记者 姜海燕)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可贷10万元。继8月初《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》正式下发以来,近日,鹿城、瓯海、龙湾三家农村合作银行和市财政局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作协议,成为推出小额担保贷款的首批银行。
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、自谋职业,合伙组织起来就业,我市推出了“小额担保贷款”。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控制在2万元左右,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,可根据人数,适当扩大贷款规模,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;对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街道(乡镇)确定的“再就业援助基地”,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,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,并由当地财政给予贴息,减轻下岗失业人员的利息支出负担。
相关审批程序:
1、下岗失业人员: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(2个工作日)——>经街道(乡镇)劳动保障所审查(2个工作日)——>市(区)就业管理局复审(2个工作日)——>经办银行对项目进行考察并决定贷款发放(5个工作日)
2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街道(乡镇)确定的“再就业援助基地”:向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(3个工作日)——>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复审并确定贷款额度(3个工作日)——>经办银行自主审查并决定贷款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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